7月16日,市天城地下管廊公司與某地產公司關于管廊租賃合同糾紛一案在市中級人民宣判,經法院近4個小時的開庭審理,判決該地產公司5日內向管廊公司支付入廊費及日常維護費。
2016年某地產公司為滿足其位于象山大道的東方廣場房地產項目供電需求,向市城投公司下屬子公司管廊公司提出電力電纜入廊申請,該地產公司隨即進行了電力電纜入廊施工。在其電力電纜入廊并投入使用后,該地產公司卻以各種理由拒絕支付入廊費及日常維護費。在經多次催收后依然置之不理的情況下,管廊公司委托市城投公司法務部向法院提起訴訟。
管廊租賃糾紛在荊門地區(qū)尚無相關判例,而該租賃糾紛案情又較為復雜,涉及收費依據、電纜所有權歸屬、特許經營權等問題。該案的勝訴,最大限度地維護了管廊公司的權益,同時也對其他已入廊但未及時繳費的公司起到了警示作用。(文:周宏根)
|